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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河北省诚信品牌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6-12 18:41:19 来源:河北信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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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明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省消保委、省信用协会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推进诚信建设 共建信用河北”活动方案>的通知》(冀社信办发[2021]3号)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帮扶诚信好企业 助力河北好品牌”公益宣传活动的方案》(冀社信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河北省诚信共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褒扬诚信典型,营造“知信、用信、 维信、守信”良好社会氛围,现将开展“河北省2022年度诚信品牌企业”申报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一)自愿申报。申报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不强制、不摊派指标;

(二)免费公益。此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给企业增加任何负担;

(三)公正公开。坚持认定工作公开、公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认定条件

“河北省诚信品牌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展诚信普及教育。企业重视诚信教育,每年定期开展诚信教育;诚信建设有活动、有内容;诚信宣传氛围浓厚,在办公场所有诚信宣传资料、图片等;

(二)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严格依法经营,恪守合同、纳税、质量、用工、价格等信用,不虚假宣传、不制假售假;

(三)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落实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可兼职),将信用管理制度覆盖团队全成员,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

(四)自觉公示信用承诺。主动向社会、向公众作出信用承诺,坚持有诺必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堵塞失信漏洞。

(五)积极褒扬诚信典型。注意发现、培养本企业诚实守信典型,总结单位诚信建设经验,发挥典型导向引领作用,逐步深化诚信共建活动。

三、认定程序

(一)平台申报。在“河北省诚信共建活动申报平台”(申报网址:在河北省信用网http://www.hbqyxy.com/诚信共建栏目点击申报)或“冀信申报”微信小程序,申报参加河北省诚信共建活动,并申报“河北省诚信共建企业”,由河北省诚信共建活动推进小组办公室认定公示。

(二)社会评价。2022年度“河北省诚信品牌企业”在已认定公示的“河北省诚信共建企业” 中遴选, 动员社会各界在“河北省诚信共建活动申报平台”为“河北省诚信共建企业”点赞评价。

(三)专家评审。河北省诚信共建活动推进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代表成立2022年度“河北省诚信品牌企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选名单进行评审后认定。

四、激励措施

(一)社会公示。对已认定的“河北省诚信共建企业”“河北省诚信品牌企业”在“信用河北”网站、“河北文明网” “河北信用网”公示,列入“河北信用网”网站“诚信红榜”,并颁发牌匾、证书。

(二)公益宣传。在 “帮扶诚信好企业 助力河北好品牌”公益宣传活动中,优先安排参加河北广播电视台《信用河北》、河北新闻网《共建社会信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品牌发声》等节目、栏目免费推介宣传。

(三)信用助企。全面提升上述企业信用评价评级水平,为其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分类监管、创先评优中加油助力。

五、退出机制

“河北省诚信品牌企业”公示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企业可自愿重新申报。对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和公示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信息的企业,河北省诚信共建活动推进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撤销其诚信共建企业公示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6970188、67963888、67793888


责任编辑:蔡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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